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風險管理  

風險管理政策與程序及管理範疇

本公司訂有「風險管理政策及辦法」,於109年5月12日經董事會通過,以制定策略、辨識風險事件並加以管理,使其在可控範圍內不超出本 公司之風險胃納,以合理確保本公司目標之達成。本公司評估公司各項營運,將 風險分為「營運風險」、「財務風險」、「資安風險」、「災害風險」等四大面向,並 針對各種不同風險規劃專人專責之管理方法與危機處理步驟,期望將企業經營之 不確定性降至最低。

風險管理小組

階層

權責範圍

審計委員會

監督公司存在或潛在風險之控管,逐年審視公司風險管理報告並呈報董事會。

稽核室

協助管理階層掌握內部控制已存在或潛在風險,確保其符合既定規定與控管程序。

評估各部門執行有關風險管理作業是否落實執行,確保制度落實與遵循。

高階管理階層

(總經理、副總經理)

執行風險管理決策及執行因應策略,協調跨部門之風險管理互動與溝通。

各部主管

應充分瞭解所轄業務面臨之風險,於訂定各項作業管理規定時納入風險管理相關機制。

進行風險監控調整後之績效衡量與協調。

各部門及子公司

負責分析、明確辨識及報告所轄業務面臨之風險,並遵從規定執行必要之作業及風險管理工作。

風險評估

風險管理各功能單位依據各類風險因子的發生可能性與衝擊程度,建立風險矩陣,並鑑別關鍵風險項目,每年定期向董事會報告

 

運作情形

本公司積極推動落實風險管理機制,並每年定期一次向董事會報告其運作情形,當年主要運作情形如下:

  • 112年風險管理相關之進修情形:受訓人數共12人,共計100小時。
  • 112年度之風險評估已於112年12月13日向董事會報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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